走近人民币
高一(14)班 陈慧敏等
人民币与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亲密地朝夕相处了半个多世纪。
人民币发行五十多年来,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里,纸币的传播也顺应着时代的潮流如流水一般快速发展。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,已形成了纸币与金属币、流通券与流通纪念钞、一般金属币与贵金属币、流通金属币与流通纪念金属币等多品种、多系列并存的货币体系。我国现已发行五套人民币纸币。无论是在生活快节奏的城市还是在偏远落后的山村,都有人民币事实出没。相比之下,对于我们高中生而言,我们接触纸币最普遍的方式就是“获得零用钱——小店消费”这样一个过程。
这看似简单的过程,实则其中包含了一个复杂的过程。试想,在这其中,我们用一张十元的整钱消费,店主将找给你一元、两元不等的零钱。而这些零钱又是其他人购物时交给店主的钱。这样一来二去,一个复杂的纸币流程也不难展现在我们面前。而在这样的流程中,在这种保管,流通,再保管,再流通的过程中,随之而来的是隐藏的却又必须被人重视的问题——人民币的保护。
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保护人民币的意识也淡薄了。人民币的用途早已不仅仅是简单的交换物品,有时,记电话没有纸,它成了临时便条;有时,它被当成“折纸”,经过一番折叠,成了各种“纸艺”。人们手中的纸币不是缺叫,就是裂着长长的口子,到处贴着透明胶带。也许一个不小心,它们就跟着脏衣服进了洗衣机,又或者被谁粗心地掉落在马路边,不再有人弯腰拾起,仿佛小额的价值注定了没有人愿意为它弯腰……
握着手中的人民币,你是否感受到它在颤抖,是否听到它在哭泣?
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出台了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》,以保护人民币在流通中时时保持干净、整洁的容貌。然而,保护人民币仅仅之靠回收、兑换是不能够实现的,关键还在与人们的保护意识。
对此,我们小组对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的在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以及随机采访。
在我们发放的100分调查问卷中,基本人人都知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,也知道故意毁损人民币是行为违法,然而对于“法律规定的损害人民币的行为”,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概念模糊,近20%的被调查者认为,像“用1分面值的纸币制作的工艺船”这样的行为并不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。
在问卷调查以及随机采访的被调查者中,关于手中有了破旧的人民币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上,已经有60%的被调查者选择到银行兑换,可是仍然有近15%的被调查者,选择下次找机会用掉。关于“拿到假币应该怎么办”的问题,基本都得到“兑换”或着“举报”的答复。
有高达75%的被调查者有用人民币折叠工艺品的行为,近45%的被调查者如果在路上看到小面值货币(如1分、1角),选择当没看见,20%选择捡起来,剩下的35%则选择依情况而定。
大多数被调查者关于“什么样的纸币可以兑换,能兑换多少”的问题,无法给出较为准确的答复,甚至选择不予以兑换。
由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到,人们的人民币保护意识依然有待提高,社会上为什么会有数量如此庞大的残币、破币的原因,也就不言自明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第27条规定:故意毁损人民币;制作、仿制、买卖人民币图样;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在宣传品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,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,都属于损坏人民币形象的行为。其中,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、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。因此,玩具钞票涉嫌违法。
玩具钞票的制作、买卖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,还有据介绍,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有以下几种:利用人民币进行商业装饰或制作商业广告;利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、商品,如以前小贩售卖的用1分面值的纸币制作的工艺船等;喜庆、丧葬活动中抛洒人民币;将人民币包装在商品中进行促销;其他各种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,包括烧毁、烧损、剪毁、剪损、撕毁、撕损、污损人民币,如在人民币上写电话号码、姓名等。
为维护人民币信誉,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利益,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,制定《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》。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。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》同时废止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拿到的破币、残币,都可以根据这个办法,到指定金融营业场所进行兑换。
节选: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缺、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、损缺,或因自然磨损、侵蚀,外观、质地受损,颜色变化,图案不清晰,防伪特征受损,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。
第三条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(以下简称金融机构)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、污损人民币,不得拒绝兑换。
第四条 残缺、污损人民币兑换分“全额”、“半额”两种情况。
(一)能辨别面额,票面剩余四分之三(含四分之三)以上,其图案、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、污损人民币,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。
(二)能辨别面额,票面剩余二分之一(含二分之一)至四分之三以下,其图案、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损、污损人民币,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。
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,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。
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,不予兑换;五分按半额兑换,兑付二分。
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、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,应向残缺、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。不予兑换的残缺、污损人民币,应退回原持有人。
第七条 残缺、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,对兑换的残缺、污损人民币纸币,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“全额”或“半额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;对兑换的残缺、污损人民币硬币,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,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“兑换”戳记。
第八条 残缺、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,经持有人要求,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、污损人民币。
一、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。
二、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,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;裂口1处,长度超过10毫米的。
三、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,起皱较明显,脱色、变色、变形,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。
四、纸币票面污渍、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;不超过2平方厘米,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。
五、硬币有穿孔,裂口,变形,磨损,氧化,文字、面额数字、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的。
纸币虽然只是一张纸,但也应该细心地使用。纸币上印着一个国家的领导人,一个国家的历史,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强盛。所以,我们更应该仔细的保护。
通过对金融机构相关人士的寻访,以及相关资料的查询,我们小组成员对保护人民币提出以下建议:
保存纸币需要防折叠、防虫蛀。对有轻度软折的纸币,平整地放在手中,压上重物,过一段时间就会有所改观。纸币应单独存放,不要与报刊、书籍等纸制品放在一起,以防鼠咬。
保存硬币忌受潮,忌酸碱,忌火烧,忌杂乱。
通过这次的研究性学习活动,我们收益非浅,不但增强了我们的交际能力,锻炼了我们的胆量,也训练了我们的信息处理能力,更学习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。
人民币是几千年中华钱币文化的继承和发展,溶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于一体,集历史、美学、艺术、工艺学于一身,内容涉及国家大事、民风民俗、伟人名人、胜景古迹,书法雕刻、冶金铸造等多个方面,其知识面之广,文化内涵之丰富,远远胜于历史货币。无论是从钱币角度、金融经济角度还是社会知识角度、艺术审美角度,历史文物角度,人民币都具有收藏、欣赏和研究价值。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和流通纪念币还是一种投资的新品种,具有保值增值价值。因此保护人民币,不仅能够弘扬中国钱币文化,而且是对祖国的热爱与尊重。